(資料圖片)
南京交警一大隊民警近日凌晨在玄武大道開展夜查時,發現一輛黑色轎車突然靠邊停車,立即上前查看情況。見到民警前來,駕駛員不慌不忙在車前轉悠,稱自己停車在等人。但交談中,民警聞到駕駛員身上有酒味,于是立即呼叫警力增援。
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為65mg/100ml,達到飲酒駕駛數值標準。這時,駕駛員才承認前一晚喝酒的事實,稱酒后已經休息了很長一段時間,覺得意識很清醒才駕駛車上路的。
最終,當事駕駛員因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民警處以“駕照記12分,暫扣6個月,并處1000元罰款”的處罰。
通訊員 張真慶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曹盧杰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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