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人員出售管制類精神藥品,構成販賣毒品罪!

2023-06-29 10:25:18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

2022年以來,醫務人員侯某某、孫某某明知“氯硝西泮”“咪達唑侖”等藥品是國家規定管制的精神藥品,仍違規開具上述藥品,并在網絡平臺向吸毒人員及用于非法用途人員出售牟利。檢察機關引導偵查機關充分調查取證,認定涉案藥品屬于“毒品”,鎖定了被告人的主觀明知,依法認定三名被告人構成販賣毒品罪。檢察機關將侯、孫二人的犯罪事實依法通報工作單位,也建議相關單位加強對醫務工作人員的執業紀律教育。

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機關圍繞侯某某、趙某某交易管制藥品的時間、種類、數量、目的和動機,以及藥品流向何處、購買者作何用途、對常用精神藥品屬于國家管制藥品是否知情等加大偵查取證力度。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定,“氯硝西泮”“咪達唑侖”等藥品系國家明文規定管制的精神藥品,依據刑法規定屬于毒品。侯某某、孫某某作為醫務人員,主觀上對“氯硝西泮”“咪達唑侖”等屬于國家管制精神藥品的性質是明知的,在得知買家伍某某、趙某某購買的目的系用于吸食或非法用途后,仍進行販賣,依法構成販賣毒品罪。法院經審理,全部采納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分別判處侯某某、孫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六個月。

根據《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和《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的規定,禁止寄遞非正當用途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針對該案暴露出的個別寄遞公司對寄遞物品登記審核存在的監管漏洞,檢察機關不斷加強訴源治理,聯合公安機關開展“檢察與你同行,守護寄遞安全”專項行動,凝聚社會力量,構建預防新型毒品犯罪“防護網”。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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