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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里的美容產品功效神奇、價格低廉,還帶防偽碼可隨時查真偽,然而,消費者使用后不僅痘坑沒淡、毛孔沒縮小,美容產品還出現了生銹情況,找廠家維權卻被拒絕……原來,這些美容產品都是貼牌的高仿產品。日前,江蘇省灌南縣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對銷售貼牌美容產品的吳某等3人提起公訴,同時向相關行政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推動相關行政部門開展專項檢查,進一步提升群眾對于假冒產品的防范意識。
2018年4月,吳某進入蘇州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工作,擔任質量經理一職。2019年初,吳某得知公司因為搬遷要辭退一批老員工,便和質檢員高某謀劃通過生產仿制品賺錢。“如果有真品的防偽標和產品信息,就能以假亂真銷售。徐某是公司倉庫管理員,能拿到產品的防偽標以及新產品的信息和包裝。”因此,二人決定拉徐某入伙。在吳某許諾10%干股的誘惑下,徐某答應了。
“我對公司產品的進貨渠道、銷售渠道以及生產工藝都很了解,我們決定生產一款微針美容儀。”據吳某供述,該產品只需要一個電動注射器、一個配套針管和配套美容針頭,工藝簡單易上手,且利潤較高。2019年7月,吳某和高某利用從蘇州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獲得的產品設計圖紙、模具,采購了原材料,經反復調試制作高仿微針美容儀。
2019年10月,吳某辦理離職手續后,在蘇州市吳中區租了一間廠房,用其姐夫的身份證注冊成立了公司,吳某占股60%,負責采購、生產、包裝及銷售業務;高某占股30%,負責生產、部分銷售及寄發;徐某占股10%,負責提供新產品的防偽標、產品信息及部分銷售。就這樣,吳某3人開始生產微針美容儀、微針針頭等一系列高仿美容產品。
“我知道吳某提供的美容產品質量有問題,有的產品里面生銹了,有的產品上面的商標很模糊,一看就是假的。”據微商紀某(另案處理)供述,雖然明知道吳某提供的美容產品有問題,但是考慮到進貨成本低以及利潤空間高,紀某還是選擇了知假售假。
2020年4月,由于當地對生產廠房的檢查越來越頻繁,吳某害怕事情敗露,便將工廠搬到灌南縣一處廠房內。2021年7月,灌南縣公安局接到蘇州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報案稱,有消費者拿著貼牌的美容儀要求該公司售后處理。民警經初查后發現,該公司原職工吳某等人假冒公司產品對外銷售。
2022年8月,該案被移送灌南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吳某伙同高某、徐某,在明知未取得蘇州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先后在蘇州市吳中區、灌南縣租賃廠房生產假冒美容產品4489臺,后經微商通過網絡對外銷售3108臺,非法銷售額達50余萬元。今年2月,灌南縣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對吳某等3人提起公訴。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今年2月,灌南縣檢察院依法向該縣市場監管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在轄區開展針對醫療器械生產加工企業、美容機構的專項監督檢查。收到檢察建議后,縣市場監管局迅速成立醫美行業整治工作專班,將專項檢查工作與日常監督、“雙隨機”抽查工作相結合,與該縣衛健委等單位開展聯合檢查,共摸排轄區醫療生產加工企業34家,各類美容院200余家。
通訊員 盧志堅 左飛 孫鑫鑫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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