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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1月13日訊(通訊員 趙勝 記者 劉瀏)拒不配合交通執法檢查,駕車沖撞執法車輛、掛行執法人員150余米。近日,江蘇省泗洪縣檢察院依法對涉嫌妨害公務罪的胡某提起公訴。
2022年2月17日15時許,犯罪嫌疑人胡某以牟利為目的,在無營運證照的情況下,運載乘客從南京行至泗洪縣開發大道與團結河路交叉路口處,泗洪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馬某和朱某對其例行檢查。胡某為逃避檢查,在明知馬某通過駕駛室車窗將上半身置于車內的情況下,仍啟動車輛,并將橫在其車頭前的執法車輛撞開后逃跑。胡某為徹底擺脫執法人員,在駕車逃跑期間將掛在駕駛室車窗上的馬某向外推搡,并表示要將其撞死。后胡某見無法推開馬某,便停車讓其從駕駛室車窗上下來,駕車繼續逃離。至此,執法人員馬某被掛在車窗上行駛150余米。
2022年2月25日,胡某被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積極賠償馬某的醫藥費和受損執法車輛的維修費用。
近日,泗洪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胡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遂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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