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發生事故拖欠修車費被起訴,法院這樣判……

2022-02-10 12:15:13    來源:揚子晚報    

借用他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卻遲遲不愿支付維修費,最終被維修公司訴至法院……近日,江蘇省如東縣人民法院對一起這樣的糾紛案件作出了判決。

楊某駕駛錢某的小汽車發生了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楊某將該車送去維修,經保險公司定損,確定車輛維修費用總計28900元。經維修實際發生修理費28900元,另外還有施救費400元,合計29300元,保險公司將理賠款賠付給了車主錢某。

維修公司將該車交付給楊某,楊某未能及時支付車輛修理費。經維修公司多次催要,楊某僅支付了部分修理費1萬元。

維修將楊某與錢某作為共同被告訴至如東法院,后撤回了對錢某的起訴,法院予以準許。開庭審理前,案件承辦人通過電話聯系組織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但楊某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前往法院簽署調解協議,后再行聯系楊某未果。

如東法院審理認為,原告維修公司完成了案涉車輛的修理義務,將車輛交付給被告楊某,楊某理應及時支付車輛修理費用。楊某未及時足額履行支付車輛修理費和施救費的義務,有違誠信。法院缺席判決被告楊某給付原告維修公司剩余車輛修理費18900元,施救費400元,合計19300元。

承辦法官表示,本案中涉案車輛系楊某送修,故而楊某與維修公司就此形成的修理合同關系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經法院調解后,楊某不按時到庭簽署調解協議并拒接承辦人電話,應承擔缺席審判的不利后果。

通訊員 沈高軒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徐珩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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