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近日,《光復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利用規劃》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其中提出要保護街區總體格局與肌理,以及傳統及現代商業氛圍、傳統飲食文化等。
光復南歷史街區保護對象分布圖
光復南歷史街區區位圖
保護面積17.06公頃
光復南歷史文化街區位于廣州市荔灣區,在廣州歷史城區的西南部,街區北部有上下九、西側有和平中、東側南側有人民南歷史文化街區。規劃范圍南至十三行路、杉木欄路,北至德寧里、萬鐘首約,西至懷遠驛,東至后沖街、故衣街,面積17.06公頃。保護范圍劃分為核心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核心保護范圍:北至德寧里、萬鐘首約,東至后沖街,西至楊巷路,南至漿欄路,面積9.50公頃。建設控制地帶:包括楊巷路以西至懷遠驛、康王南路,槳欄路以南至十三行路、杉木欄路,面積7.56公頃。
保護要素分為物質性要素和非物質性要素。
物質性要素包括:街區總體格局與肌理;傳統街巷和風貌地段,保護楊巷路、光復南路、槳欄路等一類、 二類傳統街巷沿街商鋪整體風貌、街巷界面;不可移動文化遺產,包括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處,市登記保護文物單位1處,區登記保護文物單位3處,歷史建筑51處,傳統風貌建筑3處和傳統風貌建筑線索94處。
非物質性要素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及現代商業氛圍、傳統飲食文化等。
新建建筑控高18米以下
保護控制措施包括,核心保護范圍內,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保護和修繕。除建設必要基礎設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務設施外,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新建或擴建必要基礎設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務設施的,建筑高度應控制在12米以下,在體量、色彩,材質等方面應與街區歷史風貌相協調,不得改變街區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進行修繕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動,不得增加具有合法產權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在體量、色彩、材質等方面應與街區歷史風貌協調,不得改變街區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
建設控制地帶內,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保護和修繕。進行新建和擴建活動的,建筑高度應控制在18米以下,在體量、色彩、材質等應與街區歷史風貌相協調,不得破壞街區傳統格局和風貌特色。進行改建、修繕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動,不得增加具有合法產權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在體量、色彩、材質等方面應與街區歷史風貌協調,不得改變街區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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