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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和我們都在當地承包種植大棚蔬菜,今天扔下鋤頭過來旁聽庭審,對我們觸動真的很大!”“這場庭審警示教育課很生動,使用禁用農藥種植蔬菜這條紅線,咱們菜農可千萬不能碰!”
5月18日,由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方某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0余名蔬菜種植戶接受庭審警示教育后,與承辦檢察官現場交流起“課堂感悟”。
據檢察機關指控,2022年3、4月份,方某某為了保證大棚芹菜的產量,在明知甲拌磷為國家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農藥的情況下,將購買的甲拌磷撒在大棚內滅殺蚯蚓、蝸牛。7月份,方某某將大棚內收割的400公斤芹菜銷售給他人。7月22日,通州區農業農村局對方某某大棚內收割欲上市銷售的芹菜進行監督抽檢,芹菜中甲拌磷含量超標,檢測結論顯示“不合格”。該案隨即被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1年7月和2022年2月,當地農業農村和社會事務局工作人員兩次上門開展相關政策宣傳,并向方某某下發《國家禁用和限用農藥名錄告知書》,方某某也簽署了相關的承諾書和責任書。”庭審中,承辦檢察官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舉證,并對在農產品種植過程中使用禁用農藥的危害進行全面介紹,建議旁聽的菜農平時注意學習農業方面的政策法規,掌握好依法種植的“平安秘籍”。
“方某某的行為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承辦檢察官在庭審中還對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度進行充分解讀,并提醒菜農們使用禁用農藥的違法成本很重,不僅要受到刑事處罰,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經過兩個小時的庭審,法院采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支付賠償款16000元,并在市級以上的媒體上賠禮道歉。
“讓菜農們走出‘田間地頭’進入‘庭審現場’,這樣的沉浸式法治教育更能直入人心,效果很好。”江蘇省人大代表、蟠桃生物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耀菊在庭審后表示,希望檢察機關能夠進一步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把懲治和預防食品領域犯罪抓到實處,全力守護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通訊員 楊建新 王添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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