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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通市海門區三廠街道和海門港新區各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雖然兩起事故的當事車輛均為轎車和電動自行車,且兩起事故發生時雙方車速均不快,但是兩起事故造成的后果卻有明顯差別。發生于三廠街道望江南路秀山東路口的事故中,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傷情較輕,而發生于海門港新區S335省道包新路口的事故中,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受傷倒地,傷情較重。
對此,海門區公安局交警大隊綜合中隊副中隊長劉峰作出了解釋,佩戴頭盔問題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三廠街道發生的事故中,該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正確佩戴了安全頭盔,雖然頭部在事故中連續受到撞擊,但實際受傷較輕,意識也十分清醒;而發生在海門港新區的事故,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雖然同樣佩戴安全頭盔,卻沒有做到正確規范佩戴,頭盔在碰撞瞬間被撞飛,駕駛人也倒地不起。
當前正值春運,道路人車流動性和路面復雜性明顯增大,海門公安交警部門切實加強春運期間電動自行車行車安全管理,增加巡邏頻次,提高路面見警率,嚴格教育、糾正不良駕駛習慣,嚴肅查處電動自行車相關違法行為。交警提醒,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一定要正確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切不可將頭盔帶在車上而不佩戴,或者將頭盔戴在頭上而不系牢安全扣,以免安全頭盔在事故中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而給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帶來傷害。通訊員 張松林 劉峰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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