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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1月17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寧實) 記者今天采訪獲悉,南京交警高速十大隊對春運以來轄區交通事故進行了分析研判,數據顯示追尾事故占比超八成。
高速交警十大隊人士舉例說,1月13日傍晚5時許,寧合高速侯莊互通附近緩行段,5分鐘內連續發生了兩起追尾事故,事故原因都是未保持足夠的車距、剎車不及。此外,分心駕駛也是追尾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1月10日15時許,寧合高速湯泉互通附近發生了一起追尾事故,后車駕駛員稱自己走神了,直接撞上了減速的前車。
高速交警介紹說,高速行車對車距有明確要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此外,第八十一條還對特殊情況下的車距進行了規定,像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還應當遵守相關規定。
高速交警同時提醒,在高速路旁設置有0m、50m、100m、200m這樣的大型綠色距離指示牌,通過這些指示牌駕駛人可以清晰明了地確定與前車的距離。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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