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訊!最高法發布環境公益訴訟指導性案例,江蘇法院三案件入選

2023-01-11 19:57:55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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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國環境公益訴訟法律制度施行十周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37批共10件指導性案例,該批案例的主題為環境公益訴訟。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注意到,江蘇法院共有3件案例入選。記者獲悉,目前我國已成為全球唯一建成覆蓋全國各層級法院環境資源審判體系的國家,全國法院十年來審結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和司法確認案件1.6萬余件。

由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一審、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的武漢卓航江海貿易有限公司、某陽等12人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有效破解航運船舶偷排含油污水取證難、損害后果認定難問題,明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船舶航行軌跡、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狀況、污染物處置去向,結合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專家意見等證據,綜合認定違法排放污染物的行為及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

由盱眙縣人民法院審理的左某、徐某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落實損害擔責、全面賠償原則,明確人民法院對于必要、合理、適度的環境污染處置費用,應當認定為污染環境刑事案件中的公私財產損失,以及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范圍。同時明確,對于明顯超出必要合理范圍的處置費用,不應作為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以及行為人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依據。

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審理的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訴王玉林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注重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結構功能定位,根據山體、林草、水土、生物資源及其棲息地等各生態環境要素的受損情況,整體認定非法采礦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并在確定修復費用的具體使用方向時一并予以綜合考量,切實提高生態環境修復的針對性、有效性。

2012年修正、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訴訟法》,首次從法律層面確立了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據介紹,十年以來,我國持續推進環境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全國法院共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或組織2426個,成為全球唯一建成覆蓋全國各層級法院環境資源審判體系的國家。全國法院審結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和司法確認案件1.6萬余件。探索創新補植復綠、增殖放流、技改抵扣、認購碳匯等多種環境資源審判獨有裁判執行方式,建設系列生態司法修復基地,為不同類型自然環境、生態系統提供全方位修復選項。

最高人民法院本次發布的10件環境公益訴訟指導性案例涉及走私洋垃圾、毀損自然遺跡、偷排船舶污水、非法采礦、破壞公益林地等不同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行為類型,涵蓋數人侵權、生態環境損害后果認定、修復責任承擔和驗收標準、技改抵扣、應急處置措施和費用承擔等實體規則,以及訴前磋商、司法確認、先予執行等程序規則,對于豐富完善環境公益訴訟法律適用具有規則意義。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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