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是財產繼承的大頭
一直以來,中國人的家族觀念特別強,繼承就是最常見的表現形式之一。而我們常說的繼承,基本都體現在財產上。
在繼承的財產中間,絕大多數會涉及到房產。比如,之前央行公布的城鎮居民的家庭資產就顯示,中國城鎮居民家庭的實物資產中74.2%是住房資產。也就是說,一個家庭的資產中房產占了大頭,那么繼承的時候房產也會是重點。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看到不少因為繼承財產而產生的矛盾。因此,國家法律也在不斷完善地,盡可能的保護公民的財產。
隨著《民法典》的問世,財產繼承方面的很多問題就得到了解決。近期還出臺了繼承的相關新規,將會取代現行的《繼承法》,于2021年1月1日開始執行。
繼承新規
其中,關于繼承的新規包括:第一,擴大代為繼承的范圍。我們都知道,財產繼承開始以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話,就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但《民法典》規定,“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這一條款增加了繼承人的甥、侄的繼承權,擴大了繼承人范圍。
第二,還設立了寬容的一個制度,給繼承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比如生活中有子女不孝順父母的,在喪失繼承權之后有悔改的,法律會尊重被繼承人的意志,使得繼承人有重新獲得繼承權的機會。
第三,刪除遺囑公證優先條款。在現行的《繼承法》中,公證遺囑的效力最高。但規定修改之后,在立出多份遺囑的情況下,只選擇最后一份符合條件的遺囑作為執行標準。
第四,新增了遺囑的形式。此前多是手寫遺囑,新規又增加了打印遺囑和錄像遺囑,使遺囑能夠更長久的保存。不過也需要具備相應的條件,打印遺囑需要兩個或以上見證人、每頁要簽日期和姓名,錄像遺囑需要在聲音和圖像中記錄兩個或以上見證人的姓名、肖像和日期。
第五,增設遺產管理制度。遺囑人在訂立遺囑的時候,可以明確指定遺囑管理人,可以是繼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人,遺囑管理人可以收取報酬。
第六,遺產的范圍擴大了。《民法典》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有相關保護,因此依照規定,只要是自然人的合法財產都可以被繼承,包括虛擬財產。
第七,完善了遺贈扶養協議制度。《民法典》規定,將遺贈扶養協議制度的扶養人擴大到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個人。也就是說,老年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扶養人,更加有利于老年人的利益保護。
此外,民法典還增加了“隱藏遺囑、欺詐和脅迫訂立遺囑將受到懲戒”。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房屋財產繼承的保護期是20年,如果財產轉讓超過期限,那么要根據法律來決定歸屬。
很顯然,新規下的繼承法會更加全面地保護公民的利益。同時也說明家族財富的傳承,也離不開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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