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當事人的概念是指什么?拍賣是以公開競價的形式買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嗎?

2023-05-30 15:49:29    來源:法制網    

一、

拍賣當事人的概念

拍賣當事人的概念是指參與策劃、主持拍賣活動的拍賣人;賣出物品或財產權利的委托人;希望買進標的財產權利的競買人;和最后競買成功買進標的財產權利的買受人。

拍賣人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從事拍賣活動的企業法人。具有合法資質的拍賣師代表企業法人主持拍賣活動。拍賣人有向競買人說明拍賣標的已知和應當知道的瑕疵的義務;有對委托人交付的標的物保管的義務;委托人、買受人要求保密的應當為其保密。拍賣人不得在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中拍賣自己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拍賣人在拍賣成交后應按約定向委托人交付成交價款;向買受人移交標的。

二、

拍賣具有的主要法律特征

1.拍賣是以公開競價的形式買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所謂公開競價,指買賣活動公開進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愿參加,參加競購拍賣標的的人在拍賣現場根據拍賣師的叫價,決定是否應價,其他競買人應價時,可以高于其他人的應價再次出價,更高的應價自然取代較低的應價,當某人的應價經拍賣師三次叫價再無人競價時,拍賣師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定拍賣成立。

2.拍賣是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在拍賣這種買賣活動中,委托人和拍賣人都希望以可能達到的最高價格賣出一件物品或者一項財產權利,因此,只要競買人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哪個競買人出價最高,拍賣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就賣給這個應價者。

3.拍賣行業具有中介服務性質

找法網提醒,拍賣行不同貿易公司,它本身不買賣任何商品,只是接受他人委托拍賣物品或財產權利,為委托方與競買方提供服務。

三、

拍賣當事人可以參與競價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的。

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拍賣人不得在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中拍賣自己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二十二條 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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