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哪些?洗錢行為和洗錢罪有什么區別?

2023-05-30 11:21:50    來源:法制網    

一、

反洗錢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2、《刑法》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洗錢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賬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洗錢行為和洗錢罪有什么區別

“洗錢”是指將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

洗錢罪就是國家執法部門對洗錢行為進行打擊,并根據洗錢情節而依法判罪定刑。

現代各國法律對洗錢的解釋不完全相同,金融機構反洗錢比較權威的機構巴塞爾銀行法規及監管實踐委員會,從金融交易角度對洗錢進行了描述: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統將資金從一個帳戶向另一個帳戶作制服或轉移,以掩蓋款項的真實來源和受益所有權關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統提供的資金保管服務存放款項"。即常言之“洗錢”。“洗錢”一詞,源于本世紀初,美國舊金山一家飯店老板發現骯臟的錢幣常常會弄臟顧客漂亮的手套,于是就將在飯店流通的錢幣放進洗滌劑中清洗,這就是最初的洗錢。 洗錢犯罪可以和絕大多數的犯罪共生,是這些犯罪的下游犯罪。從司法角度看,洗錢成為一種“犯罪屏障”,既妨害了司法活動,也助長犯罪分子有恃無恐的氣焰,促使他們不斷實施犯罪。從金融管理秩序角度來看,洗錢活動往往借助于合法的金融網絡清洗大筆黑錢,這不僅侵害了金融管理秩序而且也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規則,破壞了市場經濟主體之間的自由競爭,從而對正常、穩定的經濟秩序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洗錢通常以隱藏資產來源為目的。

三、

洗錢罪的洗錢行為有哪些

其一,利用金融機構。包括:偽造商業票據;通過證券業和保險業洗錢;用票據開立賬戶進行洗錢;利用銀行存款的國際轉移進行洗錢;信貸回收;利用期貨、期權洗錢。

其二,通過投資辦產業的方式。包括:成立匿名公司,隱瞞公司的真實所有人;向現金密集行業投資;利用假財務公司、律師事務所等機構進行洗錢。

其三,通過商品交易活動。洗錢者可能會因受到現金交易報告制度的嚴格限制,在短期內無法方便地將現金轉變為銀行存款,但大量持有現金對犯罪組織來說是極其危險的。為了達到盡快改變犯罪收入的現金形態的目的,購置貴金屬、古玩以及珍貴藝術品,也是洗錢者選擇的一種方式。

其四,利用一些國家和地區對銀行賬戶保密的限制。被稱為**天堂的國家和地區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有嚴格的銀行保密法,除了法律規定“例外”的情況,披露客戶的賬戶信息即構成犯罪。二是有寬松的金融監管,設立金融機構幾乎沒有任何限制。三是有自由的公司法和嚴格的公司保密法。這些地方允許建立空殼公司等匿名公司,并且因為公司享有保密的權利,了解這些公司的真實情況非常困難。

其五,其他洗錢方式。包括:走私;利用“地下錢莊”和民間借貸轉移犯罪所得。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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