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別人洗錢兩天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洗錢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2023-05-30 10:57:07    來源:法制網    

一、

幫別人洗錢兩天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幫別人洗錢兩天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二、

洗錢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洗錢罪的構成要件是:

1.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即包括金融秩序、社會經濟管理秩序、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動及外匯管理的相關規定。

2.客觀方面表現為為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

3.主體是一般主體,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三、

洗錢罪法定的行為方式

洗錢罪法定的行為方式有:

1.提供資金帳戶。這是贓款在金融領域內流轉的第一個環節,贓款持有人首先在金融機構開立一個帳戶,然后才將該贓款匯出境外或開出票據以供使用等。

2.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 找法網提醒您,行為人只要明知該財產是上述犯罪所得的,無論采取質押、抵押還是買賣的方式同財產持有人交易,將該財產換為現金或金融票據,即可構成本罪。

3.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也就是將非法資金混雜于合法的現金中,憑借銀行支票或其他方法使這筆資金以合法的形式出現,以便用來開辦公司、企業,從而使得非法資金具有流動性并獲得利潤。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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