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判刑嗎?介紹借錢的人有責任嗎?

2023-05-10 09:07:58    來源:法制網    

一、

借款人欠錢不還,去他家里要死要活,可以嗎?

借款人欠錢不還,可以去他家里催收,沒有暴力或其他違法行為的,是合法的。

上門討債就得注意方式方法,以免處理不當自己涉嫌違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個人的家(即住宅)是公民的私有財產,公民的住宅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沒有所有權人的允許,任何人都不得強行進入。因此,如果債務人允許進入他家的,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如果對方不允許的話,強行進入就可能涉嫌違法違規了,輕的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罰款,嚴重的有可能觸犯刑法,構成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欠錢不還判刑嗎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違約行為,一般不會判刑。但是法院依法判決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履行,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可能會判處刑罰。

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三、

介紹借錢的人有責任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只是作為介紹人,就沒有責任。您的義務就只是介紹,而不是擔保,介紹完了,至于兩個人怎樣操作怎樣處理,都與您無關的。好比兩個人處對象,您是介紹人,介紹完了,您的事情也就做完了,至于那兩個人處的怎么樣,以后會不會結婚,都與您無關了。

但是,如果您在他們的貸款手續上也簽字進行擔保了,那就負有擔保責任,否則,一切后果都與您無關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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