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后 繼承配偶房產需要什么手續?

2023-05-08 10:26:39    來源:愛美麗    

一、

配偶死亡后,繼承配偶房產需要什么手續?

配偶死亡后,繼承配偶房產需要的手續如下:

1.配偶死亡后,房產由死者的繼承人繼承。一般由其配偶、父母、子女繼承。上述人員協商一致,簽訂遺產房繼承協議后,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后,再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房產變更手續。

2.辦理繼承公證時,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選取繼承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繳納完畢公證費,就可以得到繼承公證書。再由被選定繼承人憑繼承公證書和死者死亡證明,婚姻證明,財產證明(房產證,存折等),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去辦理遺產過戶手續。

二、

繼承的房產能直接再出售嗎

繼承人繼承了房屋后,房屋變是屬于繼承人的,繼承人是有權處理個人合法財產的,所以可以直接出售繼承的房屋,但要交納一定的稅費。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三、

房子繼承公證費用是多少?

找法網提醒您,房產繼承的公證費是房屋評估值的2%,正常過戶就不需要了.如果房屋沒過五年,正常過戶要交增值稅,繼承不用交。繼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賣的話,永遠都有個人所得稅(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過戶的話如果超過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這一套房子就沒有個稅,如果有的話也沒有這么多(房款差額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據房子的情況不同而定)繼承權公證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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