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的贈與和繼承的區別是什么?房屋繼承的流程是什么?

2023-05-08 10:16:44    來源:劇情啦    

一、

房產的贈與和繼承的區別

房產的贈與和繼承的區別如下:

1.房屋繼承是死因行為,即被繼承人死后方才生效法律行為,而贈與除附期限、附條件的以外在合同成立時便發生法律效力。

2.個人無償贈與房產的,需要繳納全額契稅(現行稅率為3%),多數情況下還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但個人所得稅在三種情況下免稅:贈與給直系親屬、撫養人或贍養人、房屋遺產依法繼承人。個人通過遺囑、法定繼承房產的,只有非法定繼承人需要繳納契稅。

二、

房屋繼承的流程

房屋繼承的具體流程如下:

1.房屋評估

評估公司會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

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找法網提醒,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

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

4.繼承登記

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 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三、

房屋繼承的方式

在我國,房屋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兩種以上的繼承情況,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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