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權的份額怎么分配的?遺產繼承的方式都有哪些?

2023-05-08 10:13:15    來源:劇情啦    

一、

財產繼承權的份額怎么分配的

財產繼承權的份額的分配方式如下: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

二、

遺產繼承的方式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找法網提醒,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三、

遺產繼承糾紛可以仲裁嗎

遺產繼承糾紛不可以仲裁,遺產繼承糾紛的處理方式除了訴訟外,還有如下幾種:

1.自行協商

繼承糾紛發生后,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愿接受的協議,然后按協議分割遺產。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通過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協議。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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