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遺贈和遺囑該如何區分
遺贈與遺囑繼承有以下主要區別:
1.受遺贈人與遺囑繼承人的主體范圍不同。受遺贈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國家或者集體,但不能是法定繼承人范圍之內的人;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范圍之內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國家或者集體。
2.受遺贈權與遺囑繼承權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遺贈人接受遺贈時,須于法定期間內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遺贈。遺囑繼承人接受繼承的,無須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遺囑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
3.受遺贈人于遺囑繼承人取得遺產的方式不同。受遺贈人不能直接參與遺產的分配,而是從遺囑執行人處取得受遺贈的財產;而遺囑繼承人可直接參與遺產分配而取得遺產。
二、
遺贈有效條件有哪些
遺贈有效條件有:
1.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須有完全行為能力。
2.遺囑須意思表示真實、自愿、合法,遺囑人須對財產享有處分權,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3.受遺贈人須在遺囑生效時存在、未亡,欲使遺贈發生預期法律效果,須由受遺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則視為放棄。
三、
遺贈都有哪些特征
找法網提醒您,遺贈具有以下特征:
1.遺贈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遺贈必須采取遺囑的五種法定方式之一。
2.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遺贈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遺贈人用遺囑表明了遺贈的意思,在意贈人死亡后,就發生法律效力。
3.遺贈人行使遺贈權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如不得以遺贈方式逃避其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遺贈還必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法定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4.遺贈的標的僅僅是財產上的權利,不能是遺贈人財產中的義務。但遺贈可以附義務,如果受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經受益人或其他繼承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贈的權利,由提出請求的受益人或其他繼承人履行義務,接受遺產。、
5.遺贈是遺贈人死亡后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
6.接受遺贈的權利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受遺贈人先于遺贈人死亡,則該遺贈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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