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認定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錯?鑒定醫療過錯應該去什么部門?

2023-05-06 10:29:40    來源:法制網    

一、

怎樣認定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錯

如下認定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錯:

1.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存在違反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的行為;

2.醫療機構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3.違法銷毀病歷資料等法律規定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二、

鑒定醫療過錯應該去什么部門

鑒定醫療過錯應該去找醫學會部門。找法網提醒您,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鑒定工作。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復雜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鑒定工作。

三、

醫療過錯責任賠償標準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6.殘疾用具費: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

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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