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204條是什么?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是什么?

2023-04-12 11:16:43    來源:太原熱線    

民事訴訟法204條是什么?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此條規定了再審的審查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是什么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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