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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6月20日訊(通訊員 沙學祥 記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寧谷里交警中隊接到一市民報警,稱在谷里街道向陽社區官塘壩橋泵房附近,有一輛電動四輪車沖進了河里,需要交警幫忙處理。接警后,該中隊迅速組織警力趕到現場處理。
圖為事故發生的現場
民警趕到現場看到,一輛白色的電動四輪車正飄在河邊上,車頭正對著馬路,四周全是水草,一對夫妻站在路邊,兩人衣褲都濕了。
當民警詢問事故原因時,駕駛員曹某告訴民警,夫妻兩人駕駛電動四輪車到這邊釣魚,她想盡量靠右邊一點停放,不影響過往車輛通行,結果在倒車時卻誤把電門當剎車,車子滑進河里。所幸的是,河道不是很陡,加上河邊上有很多水草,駕乘人員均沒有受傷。
為此,民警認定,因曹某操作失誤,導致事故的發生,且因電動四輪車不符合購買保險的要求,自行承擔全部損失。
圖為事故發生的現場
電動三四輪車,因其駕駛門檻低、經濟實惠等特點,受到廣大農村地區,群眾特別是中老人的青睞,成為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電動車由于其自身的結構原因穩定性、安全性能較差,很容易造成車頭不穩、制動不靈,駕駛人很難掌握平衡,一旦出現緊急情況,極易導致交通事故,交警呼吁廣大群眾,不得駕駛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標準的電動三四輪車上路行駛,同時提醒廣大駕駛員,駕駛車輛時,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謹慎駕駛。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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