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揚子晚報網(wǎng)2月4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袁潤) 通常來說,違法變更車道發(fā)生事故,變道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然后,下面這兩起事故卻“另有說法”。
前不久,長深高速北向南距離六合服務區(qū)入口不遠處,一輛小車欲從第三車道變更至應急車道前往服務區(qū),結果與在應急車道違法行駛的另一輛小車發(fā)生碰撞。一個小時后,在距離六合服務區(qū)2公里處,一輛黑色小車因前方車輛擁堵,未保持安全跟車距離,在緊急向右側應急車道變更的過程中,與在應急車道違法直行的白色小車發(fā)生了碰撞。經(jīng)交警認定,兩起事故中,兩輛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車輛駕駛員也要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交警對此解釋,通常來說違法變更車道發(fā)生事故的,變道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但是在這兩起案例中,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的一方也存在過錯,所以要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據(jù)介紹,事故認定結束后,交警還依法對這兩名駕駛員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并對另外兩名駕駛員違法變更車道的行為予以處罰。
交警再次提醒,高速路上的應急車道是用于車輛發(fā)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時停車以及專為救險所用的車道,除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外,其他機動車不得進入應急車道內(nèi)行駛或停車。
校對 陶善工
熱門
聯(lián)系我們:435 226 40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wǎng) www.porb.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