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事關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通知來了。記者從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今年起,全市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統一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說明中稱,近年來由于機構改革、工資制度調整等因素,由市人社局統一核定個人繳存基數存在困難,另外,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的繳存年度為1月1日至12月31日,與每年繳存基數上下限及繳存比例的發布存在時間差。基于此,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明確自今年起,全市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統一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全市所有企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跨年清冊核定月份也統一為7月。
通知指出,本次涉及需調整的單位應于6月30日前再次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工作,7月起按新的繳存基數執行。核定過程中若涉及職工繳存基數較2020年1月核定時有所變化,允許其就2020年1月到6月的差額進行補繳。
涉及到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另一個變化是繳存基數核定主體的調整,由市人社局統一核定調整為各單位自行核定。市級財政統發單位于每年6月15日前,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業務系統自行核定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記者 趙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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