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貫徹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新時期建筑方針,治理“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亂象,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
《通知》指出,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各地因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應進行消防、抗震、節能等專項論證和嚴格審查,審查通過的還需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復核,未通過論證、審查或復核的不得建設。要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確需建設的,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證進行建筑方案審查,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各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筑應充分論證、集中布局,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與城市規模、空間尺度相適宜,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縣城住宅要以多層為主。
此外,對于超大體量公共建筑,各地要把市級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大劇院等超大體量公共建筑作為城市重大建筑項目進行管理,嚴禁建筑抄襲、模仿、山寨行為。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的超大體量公共建筑設計方案,經審定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如確有必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復核。其他城市超大體量公共建筑設計方案,經審定后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
對于重點地段建筑,《通知》要求各地加強自然生態、歷史人文、景觀敏感等重點地段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健全法規制度,加強歷史文化遺存、景觀風貌保護,嚴格管控新建建筑,不拆除歷史建筑、不拆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
聯系我們:434 921 46@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